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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网购国家过早立法不利于行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9-06-28 09:33:00 点击:0
洛阳北大青鸟导读: 一面是中国网购交易额的突飞猛进,一面是金融危机下企业出口受阻,社会就业压力加大。电子商 务在消费与生产之间搭建了一个最为快捷的通道: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创业的门槛降低了许多。近年来,上至中央部委,下至地方政府,对电子商务都给予了 前所未有的重视。不
一面是中国网购交易额的突飞猛进,一面是金融危机下企业出口受阻,社会就业压力加大。电子商 务在消费与生产之间搭建了一个最为快捷的通道: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创业的门槛降低了许多。近年来,上至中央部委,下至地方政府,对电子商务都给予了 前所未有的重视。不过,在现在的发展现状下,电子商务地方性的法规政策明显走在了国家立法的前面。国家立法为时尚早2009年5月26日,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透露,目 前商务部正在制定网上交易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规范欺诈。参与办法制定的广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春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虽然没有透露管理办法 的细节,但他表示,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规范,已给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带来隐患,从而影响整个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了十几年,是唯一一个与国外几乎没有差距的产业。目前,国家层面的立法只有 一个《电子签名法》,而整个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还没有纳入议事日程。刘春泉指出,从国家立法规律上来看,某个领域的立法往往是由于行业发展成熟,社会矛盾 充分暴露才会启动立法程序。而电子商务还是一个新生的产业,网上交易涉及到交易本身、征税等细节,立法过早并不利于行业发展。另外,电子商务涉及到信息安全、交易、支付等不同的领域,这些不同的领域都需要不同的法律规范,不是一部立法就能解决的。地方法规先行“地方性政策法规走在前面是对的。”刘春泉指出,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都有了电子商务地方性政策法规。地方法规对行业的态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鼓励和促进为主,另一种是以规范为主。北京在规范的政策出台之后就闹出了牌照风波,这一事件说明:旨在规范的法规对于市场来讲还为时尚早。2009年3月1日,《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下称《规定》)正式颁布。吸取了北京的教训,一出台就明确允许C2C形式的一般网店经营者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与2008年北京的网店新规相比确实更人性化,将个人和企业区别对待。不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没有太多关于C2C方面的规范,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国家关于电子商务法律的缺失。如果地方先行出台的规范,与后出台的国家法律相冲突,那么地方法规就会非常被动,所以上海的《规定》先解决的是一些最基本的问题。刘春泉告诉记者,虽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将为未来国家立法提供参考,但是,对于地方立法来讲,最好能够由电子商务行业专家参与。否则,由政府官员单方面按照传统管理思维下出炉的法规,往往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北京网店牌照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政策日益落地在地方性法规的鼓励下,地方的政策就更加明确和落地。2009年6月上旬,浙江省教育厅下发 的《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规定,符合信用积分1000分、好评率98%以上,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3个月以上,由毕业生本人注册4条标准,可认定为“自主创业”,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如纳入就业统计、得到高校 “自主创业”资助金等,还能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办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宓小峰公开对媒体表示:“已被认定为‘自主创业’的网店,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可以享受各地的自主创业优惠、落户政策。”在杭州,自2008年至2010年,由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3000万元资金,建立“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对于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进行资助,其不仅包括企业建设独立的电子商务平台,也包括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无独有偶,广东省政府和阿里巴巴也在近期共同设立了“广东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的扶持基金”。预计在两年内,对首次应用电子商务服务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新职业+新商机网商托起就业与创业双通道据正望咨询日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淘宝网已经为全社会解决直接就业38万人,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则将近百万。报告还显示,所有在B2C、C2C平台上开设店铺进行售物的卖家人数约为117万人,其中仅淘宝网上有店铺的卖家人数就达到了105万人。但是,这里面也有不容忽视的问题。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雅虎口碑总经理金建杭说:“ 阿里巴巴有2000多万中小企业,而我们在和他们沟通的过程中听到的最大的声音是,他们没有合适的人才。这意味着,企业其实需要人,而求职者却没有合适的 途径找到这些需要人的企业。”基于此,收集相关需求信息、做“中介”,为网商和就业者搭建桥梁成为了一种新的热门的“生意”。新职业:网络经纪人别人准备过暑假,而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王达其,却更为忙碌了。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他所承接的学子旅行社有很多网上的推广事务需要处理。当然,忙碌的收获也颇为可观,现在的王达其已经赚够了来年的学费。原来,王达其是一名“网络经纪人”。在学校,他可是有名的电脑达人。一个偶然的机会,王达其参加了雅虎口碑网的网络经纪人大赛。他了解到:很多商家都有着强烈的网络营销的需求,而这些技巧他都懂。“为什么我不能利用自己的网络知识来做些事情呢?”于是,他开始四处洽谈有网络推广意向的商家,很快就和广州学子假期旅行社达成了合作的意向。该旅行社的谢经理一直都渴望能展开网络推广,但苦于自己缺少相应的知识,王达其的想法正好契合他的需求。目前的多数中小企业,还没有能力单独成立信息部门,对于很多生活服务、采购和销售的功能,企业不一定自己能完成,而是转化为一个社会化的市场,在网上形成大量“中介”,这就为像王达其这样的新职业——网络经纪人的出现提供了沃土。这种新职业的特质不同于“被动”的就业,也不同于“门槛”很高的创业。金建杭表示,“网络经纪人”将是互联网电子商务第三波浪潮。“第一波网商是发生在企业层面,第二波浪潮是个人网上开店,而下一波网商连商品都不需要,他只需要在互联网上提供商家信息,就可以赚钱。”事实上,所谓“网络经纪人”,就是电子商务化的中介。在传统生活服务领域里的很多中小商家, 不懂得如何在互联网营销推广自己的服务,但他们有这方面的需求,“创业者”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帮助生活服务领域商家在互联网拓宽自己的市场,同时为自己 赢得一份事业。在这样的需求背景下,“网点”则为“网络经纪人”的发展提供一个类似于淘宝的网络平台。然而,“网点”区别于淘宝的是,“网点”上销售的不 是实体商品,而是网络经纪人搜集的对中小企业有帮助的服务信息。新商机:培训网络专业人才王维栋是网商柠檬绿茶的掌柜,如今也是上海花瓣雨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在2003年,他 拿了500元兼职在淘宝上做“网商”,至今旗下已经有300多名员工。他说:“柠檬绿茶看到互联网人才的缺乏,于是在2009年4月,成立专门负责网店员 工培训的子公司——上海网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门采用‘模式化人才培训’的方式将柠檬绿茶的用人经验进行推广。现在,‘网星’不仅为柠檬绿茶培养合适人 才,也同时为2000多家网商培养网络专业人才。”没有任何外来资金扶助,从只有夫妻2个人的小网商发展到现在拥有11个部门、3个子公司的柠 檬绿茶,王维栋自有一套培训专业网络人的方法,而这种方法都将通过“网星”得以实现。负责“网星”运营的柠檬绿茶总经理助理牛志辉告诉记者,员工进入公司 应聘时,并不是提前设定好的岗位,而是根据“三七培训制度”,来考核该员工到底适合什么样的岗位。“赛马而不相马”是柠檬绿茶选取、培养人才的标准,通过七天的实际工作,评判出新人的综合素质、性格特点、能力表现等,筛选掉不适合的人,为适合的人提供匹配的工作岗位。这种考核机制在3天内淘汰40%,在7天内为留下来的人员定岗。牛志辉表示,“模式化人才培训”的另一个特点是标准化。柠檬绿茶针对每个岗位、每个细节都有 明确的工作指南,比如在销售话术、客户沟通、产品推荐等方面,每项工作都有相关的指南作为工作的内容指导,而在销售话术方面,柠檬绿茶目前已积累了万余条 针对各种不同问题的回答标准。据了解,现在“网星”所培养人才的标准,全部是按照柠檬绿茶7年网商总结出的标准来做的。办照与纳税谁说了算?新生事物往往会给市场监管带来新的课题,而政府主管部门拍脑袋式的政策,在市场规律下往往会变成一个笑柄。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网店牌照事件,便彰显出政府传统管理思维与电子商务发展的错位。网店牌照闹剧200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从2008年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这一消息引发了网民的强烈质疑。2008年7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 靖明确表示,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即8月1日新规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真实信息。而且,淘宝、易趣 等平台的北京卖家也在被管理之中。在此期间,北京市工商局甚至通过媒体称,已经拥有查证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手段,将“发现 一家,关闭一家”,通过身份验证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需要在其企业名称后面悬挂红色图标“名索验证”。随后,网民通过人肉搜索,却发现名索网是北京工商局 的关联企业。于是,北京工商局只好澄清北京工商局与名索网之间的清白,同时表示,不会强推网店牌照。牌照事件至此告一段落。监管还是引导?虽然最终网店牌照事件不了了之,但这个事件显现出政府规范市场的愿望与市场规律并不吻合的现实。网店牌照事件发生后,国内著名新经济专家姜奇平指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经过了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目前C2C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起步期,对它的发展应该多鼓励,多扶持。而过早地加以严格的规范,有可能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长远良性发展。互联网专家吕伯望也认为,政府的这种管理手段是将一套现在行之有效的电子商务交易保障系统撇 到一边,用传统的、前互联网时代的行政手段来管理互联网经济。在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即使有执照的企业,欺诈事件也会屡屡曝光。因此, 网商执照与信用并没有直接关系。同时,吕伯望也认为,像淘宝、EBAY、拍拍这样的平台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信用机制。比如支付宝付款、比如先行赔付、消费者保障计划等等,这种在开放式平台上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已经被网民接受和认同,消费者对于网购诚信度的信任远超过对工商部门颁发的执照的信任。但是,也有人认为网店是个人交易,避开了国家的税收,如果没有工商注册,征税也无从谈起。对 此,吕伯望指出,网店工商注册最终是为了向网上交易征税。征税并没有错,但是征得的税款至少要抵得过为征税付出的成本,不然税务部门就是在用其他纳税人交 的钱做一项注定亏损的买卖。用现行的征税办法向电子商务企业征税,一定会是一笔亏损的买卖。牌照是网店发展的自然需求实际上,在网络平台上,个人经营店铺非常普遍。这些网店一般都是个人在自己的家里,拉一根网 线就开始卖货了。按照现在的工商管理办法,这种普遍存在于普通居民区的网店店家,如果要办营业执照,就需要把自己的经营场所变成“经营性用房”,其间要经 过非常繁琐的手续,基本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淘宝网上,大量的品牌企业和皇冠店都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原因很简单,网店一旦做大,就需要企业化发展。有的需要打造自有品牌,有的需要与上下游供应商进行合作,这些合作都需要企业身份来完成。在淘宝上销售化妆品的北京卖家冯玉玺的网店规模不大,但也通过工商注册了公司,并办了营业执 照。冯玉玺说,卖家如果想做大就必须要办照,但是执照并不能增加自己的信用度。如果想做大,就需要招聘员工,与供货商进行合作,这些以个人的身份是做不了 的,员工肯定不愿意进入一个私人小店工作。实际上,从市场发展规律来看,网店的办照和纳税并不是行政手段能够解决的。依靠市场规律和企业自身需求,网店的发展最终还是会走到传统的法规政策轨道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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